December 2022
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联合发布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。深度合成技术涵盖了内容合成、人脸合成、语音合成以及虚拟人全身合成等技术类型,如今大热的AI作画、AI创作、AI换脸以及虚拟人制作等,都属于深度合成技术支持下的应用。《规定》出台主要基于多个方面考虑,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强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管理;二是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,避免影响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,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三是促进深度合成服务规范发展,明确各类主体的信息安全义务。
此次发布的《规定》明确提出,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,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,并依法依规保存日志信息。提供智能对话、合成人声、人脸生成、沉浸式拟真场景等具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的,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、区域进行显著标识,向公众提示信息内容的合成情况,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;提供非上述深度合成服务的,应当提供显著标识功能,并提示使用者可以进行显著标识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、篡改、隐匿相关标识。